2006年10月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本欲打工圆美梦 瞎讲义气判死缓
张仙寿

  31岁的王家志是安徽省岳西县人,来温州一家皮鞋厂打工后,由于他干活不怕苦每月都能赚到2000多元工资,王计划在温州拼上几年,挣钱回家娶老婆,可因瞎讲哥们义气差点丢了性命。
  一天傍晚,好友夏某诉说自己和李某等人在打牌时发生争吵,吃了亏,讲义气的他二话没说,找了一根30厘米长的铁管,又纠集了2名“兄弟”(谢某、莫某)来“帮忙”,并由夏某带路。当李某等人出现在他们眼前时,王家志手持铁棍朝李某头上、身上殴打,直到李某多处受伤,血流如注昏迷过去,王家志一伙才扬长而去。
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家志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惩罚。